2.1交通服务部/(中心综合业务)管理办法
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例会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充分发挥后勤服务中心和后勤党总支在后勤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中的集体领导作用,规范和完善后勤服务中心重要问题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中心管理工作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例会是后勤服务中心和后勤党总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对后勤服务中心实行集体领导的主要决策形式,也是后勤服务中心党政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例会应遵循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基本原则,后勤服务中心工作的主要事项必须由工作例会讨论决定。
(三)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例会由总经理负责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由副总经理负责主持。
(四)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例会成员由中心总经理、后勤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后勤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五)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例会原则上每二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六)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例会的内容主要包括:
1、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学院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
2、讨论研究后勤服务中心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3、拟订后勤服务中心总体发展规划与建设方案,制定后勤服务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4、讨论和审议后勤服务中心年度经费预算及重大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通报后勤服务中心财务收支等情况。
5、讨论和审议后勤服务中心机构变动、岗位设置、人员调整、人员聘任、业务骨干培养、职工奖惩等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6、讨论研究后勤服务中心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7、讨论和审议后勤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
8、讨论研究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七)工作例会议议事程序和规则:
1、工作例会议题由中心分管领导或相关科室领导将拟讨论议题提前送交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汇总并送总经理审定后提交会议讨论。会议议题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除突发性重大事件外,凡未经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应列入工作例会的议程。
2、凡拟提交工作例会讨论的重要议题或重大事项,在工作例会之前提交方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准备工作。
3、工作例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议议事必须有三分之二的应到成员到会。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口头或以书面形式提出。对议题做出的决定以应出席会议成员过半数通过为有效。
4、工作例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个别持有不同意见的同志,可以保留意见或向上一级组织反映,但行动上必须顾全大局,认真执行会议决定。与会同志对某个议题意见分歧较大时,工作例会一般不宜匆忙做出决定,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交换意见,然后重新提交工作例会讨论决定。
5、工作例会做出的决定,由分管领导或综合部通知有关科室或人员进行落实,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综合部负责具体催办、督办、协调、检查和反馈。
6、工作例会议事时,凡有涉及与会成员本人及其亲属利益的内容时,有关成员应主动回避。
7、工作例会做出的决定,必要时应传达至后勤服务中心员工。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会议主持人负责向其转告本次会议的情况及其决定。工作例会涉及需保密的内容时,与会人员必须保密。
8、工作例会的会务工作由综合部负责。会议由专人记录,并及时整理、编发会议纪要。工作例会纪要由总经理签发。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由综合部负责保管、存档。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后勤服务中心重大事项会签制度
为提高后勤服务中心重大事项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强化中心内部监督、规范业务流程、提升后勤管理水平,推进后勤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特制定后勤服务中心重要事项会签制度。
(一)重大事项会签制度使用范围
实行会签的重大事项为:与后勤业务有密切联系、与党风建设有直接影响的事项,主要内容有:
1、重大决策。后勤服务中心年度预算、相关业务经营目标及实施方案、所有合同的签订等事项;
2、制度建设。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
3、人事管理。部门干部的调整、考核;
4、劳务管理。劳务队伍的选择、使用和考评;
5、资金结算。零星维修工程款、服务合同的服务费等外包项目的考评及结算。
(二)重大事项会签制度的执行方式
会签制度的执行方式为每两周一次的后勤服务中心党政联席会议。例会由综合部负责做好会议纪要,对例会会签决定的事项进行跟踪管理,对相关资料进行留存归档。
(三)重大事项会签人职责
由各部门经办人发起会签请示,填写《后勤服务中心会签申请表》(见附件1),交部门负责人审阅后提交综合部,由综合办编号汇总后于后勤服务中心例会前交中心领导预审。经例会集体讨论决定后,形成会签决定。
(四)会签程序
1、由各部门经办人发起会签请示,填写《后勤服务中心会签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例会前两天交综合办进行分类编号,于例会前提交中心领导预审;
2、在中心例会上,由各部门经办人、各部门负责人、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集体审议、后勤党总支书记,将形成的决议填写到会签表签字栏中。未经会签的重大事项不得履行后续程序;
3、例会由综合部负责召集、记录,将会议决议形成会议纪要交由与会人员签名确认,并留存备查;
4、如涉及其它部门会签的重大事项,由经办人填写《后勤服务中心项目会签申请表》,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由经办部门形成会议纪要,并让与会人签字确认;
5、如遇领导外出,不能及时办理会签手续时,可由经办部门负责人与中心正、副总经理电话沟通情况后,由正、副总经理电话或微信通知综合部先行盖章,事后补签;
6、如遇特殊情况,例会暂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将事项形成书面汇报上报给分管校领导,按照学校分管校领导的要求执行;
7、在后勤生产经营中,如发生意外情况,须立即电话通报中心领导后临机处置,事后及时汇报处理状况,补办相关手续。
(五)附则
会签制度是后勤服务中心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各部门须认真落实执行,综合部负责跟踪监管。
后勤服务中心项目会签申请表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会签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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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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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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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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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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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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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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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签部门 |
意见 |
签名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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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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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中心廉政勤政建设制度
第一条 遵守国家、地方及学校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规定。
第二条 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公正办事,加强学习,不断钻研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三条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集体荣誉感,诚实守信,牢固树立和自觉维护学校及后勤服务中心的形象及信誉,按规定做好后勤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四条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议事决策制度。涉及各项工作制定、人事任用、大宗物资采购、大额项目等重要事项,须经工作例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 积极做好与校内各学院、各部门及校外各业务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热情接待来访、来电,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第六条 禁止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第七条 禁止利用工作之便与工作对象拉不正当的私人关系,接受礼品、宴请、报销各种费用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笫八条 禁止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第九条 禁止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十条 禁止以个人名义在业务中谋求私利。
第十一条 不泄露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十二条 上班时间不玩电子游戏、不炒股、不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聊天、不得滥用办公用品和设施干私事。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及修订。
后勤服务中心廉政风险防控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廉政风险点 |
廉政风险表现 |
防控措施 |
责任部门 |
1 |
零星维修工程管理 |
按招标要求及专项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工程施工监督和质量管理抓好项目预算审核、论证 |
工程管理、竣工验收 |
工程施工单位资质不够 工程管理不到位 施工力量薄弱 |
1、严格实施招投标管理,执行专项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工程施工监督和质量管理 2、 完善项目预算审核、论证 3、用材、质量、服务、资料等严格按照招标要求实施验收,确保施工资料完整 |
物业管理部 |
2 |
饭堂大宗物资采购 |
主管、财务派员、采购员按照学校大宗物质采购办法规范操作保障大宗物质的物美价廉 |
操作程序管理 |
饭堂大宗物资采购不规范,供货单位以次充好,相关人员从中牟利 |
1、严格实施饭堂大宗物资招投标管理 2、饮食服务部主管、财务派员和采购员共同参与询价比较,中心定期与监控部门人员共同进行市场调查 3、对周边高校的价格一月一询,做好采购及定价记录和办理相关手续 |
饮食服务部 |
3 |
供应商管理 |
饮食服务部主管、财务、采购员对供应商资质、供货环节、供货质量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
供应商准入、退出、定价管理 |
对供应商资质、供货环节供货质量不合乎标准 |
1、明确准入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招投标选择确定供应商 2、 对招标进入的供应商加强质量管理按规定按期对供应商进行二次询价与定价。 |
饮食服务部 |
4 |
物料管理 |
采购、仓管员对物料的采购及入库、出库管理 |
购买及出入库验收 |
采购环节不规范 入库验收不严格 领用物料管理不严 |
1、坚持择优、物美价廉原则进行采购 2、建立健全物资出入库台帐 3、 严格入库验收,完善仓库领用手续,做到帐物相符 |
饮食服务部 |
5 |
物业综合 |
合同签署前后的跟踪管理 |
内容审定 |
合同签署不严密导致操作不便 |
1、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办法,按照需求论证、审批流程,执行多部门会签、领导审核、授权 2、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廉政意识 |
综合部 |
6 |
物业维修 |
物业维修过程中所需要的零星维修材料采购 |
采购程序管理 |
需求的内容不具体,数量不准确、领用验收不规范 |
1、确定采购需求内容,提出采购申请报采购中心定点采购 2、严格控制和执行预算计划,杜绝浪费 3、严格执行材料领用、验收登记手续 |
物业管理部 |
7 |
仓库原材料管理 |
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品质、数量和规格的出、入库验收,做到账物相符;定期对物品进行检查,确保物品安全 |
仓管验收、保管、出库 |
原材料出入管理混乱 账物不符 原材料保管不善 |
1、完善出入库规定,饭堂(餐厅)指定专人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品质、数量和规格的验收把关 2、建立健全物资出入库台帐,完善仓库物资领用手续,做到账物相符,定期监督和检查 3、 部门负责人和核算人员核对确认、结算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廉政意识 |
饮食服务部 |
8 |
餐厅收银管理 |
金龙阁餐厅收银员严格现金管理规定,与财务及时对账 |
现金保管 |
收银员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现金不及时上缴或被挪用、贪污等 |
1、明确收银员工作职责和现金管理流程,健全相关制度 2、现金当日上交,严格按规范操作,按时与财务对账 3、落实责任,提高廉政安全意识 |
饮食服务部 |
9 |
驾驶员 |
加强对车辆油料消耗的控制与管理 |
车辆加油 |
车辆加油管理失控,使用经费超乎寻常 |
1、使用一车一卡(加油卡) 2、特殊情况有现金加油现象,报销时说明理由并严格按审查程序进行 3、单车油料消耗考核,并定期检查 |
交通服务部 |
10 |
驾驶员 |
加强对车辆维修费用的控制 |
车辆维修 |
车辆维修定点单位不达标,维修经费失控 |
1、通过招标选择车辆维修企业 2、完善维修审批制度 3、结算使用支票,附清单,由交通服务部组审核登记、签单,总经理签批 |
交通服务部 |
11 |
驾驶员 |
加强对车辆过路过桥费用的控制 |
过路过桥费 |
过路费、过桥费和任务单不符,费用超标 |
1、报销过路费、过桥费和任务单相符,严格审核报销 2、完善费用报销制度,由交通服务部组审核登记、签单,总经理签批 |
物业管理部 |
12 |
临时工招聘 |
根据岗位需要,招聘录用 |
人事管理 |
任人唯亲,进人不严 |
1、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设置岗位 2、完善招聘录用程序,择优录取 3、 例会研究决定 |
综合部 |
13 |
印章管理 |
严格按照用印使用办法管理好部门用印工作 |
用印管理 |
违反用印管理,用印管理不严,出现乱盖、丢失印章现象 |
1、完善印章管理制度 2、严格遵守用印规定,专人负责,按用印流程经审批签字后盖章与留底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廉政意识 |
中心行政人员 |
后勤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依据省教育系统及学校安全生产的要求,后勤服务中心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现制定后勤服务中心安全生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后勤服务中心坚持以自查为主,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检查登记及备查工作,编写检查情况报告,及时有效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二)组织小组
成立后勤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组长由中心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三)安全生产内容
1、校车及交通安全。做好校车的监管监控、车辆维修保养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
2、用电安全。认真做好用电安全管理。
3、燃气安全。全面摸排饭堂燃气管道及危险点、风险源。加强风险分级管控,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4、电梯安全。突出对食堂、宿舍、实验中心的电梯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维保单位工作情况。
5、零星维修项目安全。进一步抓好维修项目安全工作,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突出加强高空、高温、用电作业安全,确保文明施工及人员安全。
6、食品安全。以学生食堂为重点,重点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7、饮用水安全。全面负责饮用水的存放、检测、运送、清洗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8、建筑物墙面剥落及高空坠物安全管理。全面定时清查建筑物墙面剥落、阳台摆放花盆及杂物、树木倾斜等造成的高空坠物安全隐患,并及时加以处理。
(四)安全生产管理
严格按照各岗位操作规程,流程进行生产,并由各负责人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在册,并按时进行整改,切实落实层层职责。
后勤服务中心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心预算管理,合理有效地申请、分配、使用资金,明确经费拨款项目、对象、标准以及经费的使用范围,加强对中心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经费预算的具体编制由各科室预算项目经办人负责上报给各科室负责人后交综合部统一汇总,交中心领导,经中心例会讨论,按学校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向学校财务处报送中心年度预算。
第三条 中心经常性专项经费负责人为总经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所有资金项目的申请、分配、使用。
第二章 经费的申请与分配
第五条 每年9月各科室根据各业务需要,向综合部提出下一年度经费申请,由综合部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经总经理审批,向学校财务处报送中心年度预算。
第六条 对于以承包形式委托业务的项目,若在合同期内,该项目的经费预算应按照承包合同测算;若在合同期外,该项目的经费预算应以本年度的合同为参考依据,根据物价、人工、业务范围、评价标准等的变化做相应的调整。非合同性项目经费预算以本年度执行情况作为主要参考依据,综合物价、人工、业务范围、评价标准等的变化做相应的调整。
第七条 每年10月,中心各经常性项目经办人应向综合部管理人员提交经常性项目的执行情况总结,由管理人员报送中心领导。
第八条 每年12月,中心根据各项目本年度业务需延迟付款的情况,向学校申请保留相应的经费。
第三章 经费的使用
第九条 经费的使用范围
车辆维持费用于保障公务车的正常使用,包括: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司机的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油费、路桥年费、车船税、年票、年审检测费、停车费、过路费、维修费、保养费及车辆保险等保证车辆正常运行的费用。
学校上下班交通车租赁费用于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优质的客运交通运输服务。
校园零星修缮费用于校园道路、下水道、室外环境基础设施、学生宿舍、饭堂、办公楼、图书馆、实验中心等建筑物主体等的零星维修,包含:以上零星工程的工程款及设备购置费。
校园保洁费包括:用于校园保洁、课室清洁、湖面清理、垃圾余泥杂物清运,办公用地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校园公共厕所、建筑物天面的清洁保洁等工作及购买教学用品(粉笔、粉笔擦等)、教师休息室日常用品(含饮用水、报纸、纸巾等)、卫生间洗手液。
学生公寓管理费用于支付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费。
电梯日常维护费用于委托专业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及年审等,包括维护、保养、维修、年审。
白蚁和红火蚁防治费用于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白蚁和红火蚁防治,强化蚁群易发高发阶段的防治工作,在蚁群繁殖、高发地进行规模性、计划性的诱杀和捕杀。
垃圾清运处理费用于委托专业公司清运校园垃圾的费用。
除四害经费用于建筑物、道路、绿化“四害,开展专项灭鼠活动,具体包括“四害”消杀费、专项灭鼠费等。
第四章 经费的管理与考核
第十条 经费下达后,各经办人应向综合部人员报送本年度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并呈总经理审批后上报学校财务处。各经办人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预算金额执行,以确保资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若有计划外支出事项或计划有所变更,应向综合部确认经费情况后报中心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 加强经费管理
(一)建立临时性经费立项报告制度
对包含临时性项目的经常性项目,各经办人应按“逢事必报”的原则,每一项立项必须报送财务管理人员。
(二)建立经费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根据经费划拨和使用周期,各经办人每年的11月向综合部报送本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各项目经费预算数、经费实际下达数、支出科目类别、各支出科目完成情况、各项目经费支出总额及支出情况、经费使用成效、在经费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经费拨款、使用的建议等。
(二)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制度
1、综合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以便及时发现经费使用存在的问题。
2、综合部根据中心经费的年度执行情况,撰写中心经费年度执行报告总经理,为加强经费的预算管理和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提供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心制度建设小组负责制订、解释,综合部负责检查考核。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后勤服务中心。
后勤服务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学校后勤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规范后勤服务中心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保障后勤各职能部门和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保证我校后勤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后勤服务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劳务派遣岗位的设置范围为:学校内从事环卫、宿舍管理、零星维修、驾驶、餐饮服务和特殊工种等工作岗位。
第二章 管 理
第三条 综合部是后勤服务中心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对本中心劳务派遣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各部门对劳务派遣人员业务进行具体管理。
第四条 各部门应与劳务派遣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奖惩、辞退等有关问题,并将相关的岗位职责及岗位管理规定报后勤服务中心备案。
第五条 学校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学校工作。劳务派遣人员与学校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或劳动关系。
第六条 劳务派遣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工资关系、社会保险等均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和管理。劳务派遣公司委托学校按月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相应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中的个人缴费比例部分由个人承担,在派遣人员的月工资中代扣找缴。
第三章 聘用要求
第七条后勤服务中心的劳务派遣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男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各中心可根据派遣人员的身体状况、技术能力等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六)劳务派遣人员一般应具备初中(中技)以上文化程度,持有“三证”:身份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
(七)中心各部门工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综合部管理人员:应具备中等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2、车辆驾驶员:持有C1驾驶证及以上级别,并连续从事驾驶工作2年以上。
3、维修工:熟悉水、电、五金等维修基本操作技能,熟悉高、低压配电设施的操作;需有电工操作证书(具有当年年审证明)。
4、学生宿舍楼管理员:思想品质优良,容貌端正,举止行为大方、得体,有较强的责任心。
5、保洁员: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6、餐厅经理:具备专业技术等级证书,3 年以上同等职位从业经验;熟悉餐厅、餐饮服务的运作和管理。
7、厨师:取得餐饮服务上岗证、等级证书,持健康证。
9、餐厅辅助工: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持健康证。
10、餐厅切配:有1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厨房本岗位工作流程,持健康证。
11、仓库管理员:熟悉仓库管理流程,能承担夜间验收工作。
12、财务人员:财务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上岗资格证书,熟悉财务管理、财务分析、成本核算等。
第八条 应聘时应提交的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明、技能等级证书和工作业绩简介及体检表等原件和复印件。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必须持有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
第九条 从事电工、驾驶等技术工种的派遣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或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特殊工种上岗证》方能上岗工作,严禁使用无证或年审手续不完备的人员。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用工部门负责。
第四章 劳务派遣程序
第十条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后勤服务中心提出劳务派遣人员申请。后勤服务中心根据后勤服务中心发展的需要,审议批准劳务派遣人员申请,报学校人事处及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劳务派遣程序。
第十一条 各用人部门按劳务派遣人员申请的批示,自主或委托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人员招聘并报综合部备案。
第十二条 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章 聘期与考核
第十三条 劳务派遣公司须对新进入岗的劳务派遣人员设定至少一个月以上的试用期。各中心的用工部门应在试用期内对派遣人员加强跟踪考核其胜任情况,及时反馈后勤服务中心。对不能胜任工作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应在试用期内及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第十四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要求,每年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标准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
第六章 工资、保险、福利
第十五条 劳务派遣工资标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报酬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本地相关工种指导价格及学校工资标准,经中心总经理及人事处确定。各用工部门建立劳务工临时档案,按月定期统计上报后勤服务中心劳务工的数量、考勤及劳动报酬等情况。
第十六条 劳务派遣人员根据不同岗位确定不同的工资标准,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含加班工资)和考勤奖构成。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岗位工作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劳务派遣人员在试用期期间,领取试用期工资。
第七章 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
第十八条 劳务派遣人员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管理;
2、诚实守信,不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工作场所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勤俭节约,不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搞好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集体,维护单位良好形象;
第十九条 派遣人员违反下列条款之一的,均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部门可将派遣人员退回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派遣人员因违规而对用工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严重,可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1、在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时,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
2、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无正当理由(原因)拒不服从工作安排(调配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部门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部门提出,拒不改正的;
6、当月迟到、早退达到或超过15次;或全年迟到、早退50次或以上的;
7、当月连续擅自离职3天,或累计擅自离职5天或以上的;
8、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自不到岗的,按擅自离职处理;连续擅自离职3天或1年内累计擅自离职15天及以上的;
9、在工作场所吵架、斗殴的;
10、违反岗位职责的月累计5次以上的;
11、严重违反消防和安全规章制度的;
12、严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3、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二十条 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时间内因本人原因或用人部门未履行派遣协议有关规定的,可以提出解除派遣关系;但应提前一个月向用人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与劳务派遣人员终止劳务派遣关系要有相关的文字材料说明,并报经后勤服务中心批准,上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后勤服务中心综合部管理办法
(试 行)
一、总则
综合部是后勤服务中心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后勤服务中心劳务派遣人员管理、预决算编制、相关数据及信息汇总、印章、会议、文件、联络、宣传、培训、办公用品及档案等各项管理、协调工作。为使综合部办公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办公工作效率和质量,树立后勤综合部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中心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中心劳动纪律考核,做好考核上报工作。
(三)负责中心财务预决算及报账工作。
(四)统筹中心各科室做好制度汇编工作。
(五)负责中心内务工作,包括办公用品的购买与发放、报刊订
购、办公设备的申领和维护管理。
(六)负责中心档案管理,做好资料保存、立卷、归档并移交。
(七)负责中心行政公文的管理,起草综合性公文,做好其他公
文的审核及流转工作。
(八)负责安排中心各种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九)负责处理中心综合性工作,协调中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做好各项任务的催办和督办工作;负责与学校各系部的联络与协调工作。
(十)负责中心网页的维护、宣传栏的管理,做好信息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
(十一)负责中心行政印章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用印,做好用印登记。
(十二)负责中心支部的党群工作材料、会议记录、收取党费等。
(十三)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管理要求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不断增强为学生和教师、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意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出现空岗现象。
(三)树立良好的形象,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四)坚持学习制度,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五)热情友善接待来访师生,耐心细致答复各类咨询。
后勤服务中心网页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互联网+对推动后勤服务工作的作用,加快我校后勤服务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后勤服务中心网页(以下简称网页)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促进网页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后勤服务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页的建设管理应坚持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广东金融学院网络管理相关制度以及网络中心、宣传部的管理、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坚持为学院稳定、发展的大局服务,为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服务。
第三条 网页是后勤服务中心在互联网上宣传后勤工作、提供后勤服务和接受师生监督的重要平台和窗口,是后勤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网页由后勤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和使用。综合部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网页的规划建设、管理网页的各类信息、确定上传后勤各科室各项工作、服务信息,后勤各科室,包括物业服务部、饮食服务部、交通服务部均可向综合部投稿,所有稿件视重要程度经综合部或中心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发布、更新。
第三章 权限管理
第五条 网页日常管理由专人负责。
第六条 重要信息在网页上发布由后勤服务中心总经理审批,一般性信息由综合部把关。
第七条 后勤各科室相应承担属于自己工作职责权限之内的内容,负责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拟稿,或报送综合部拟稿,由综合部依据情况交后勤服务中心总经理或综合部审核通过后方能发布。
第八条 各科室负责网页所属栏目的设立和发布的内容,配合综合部及时做好相关网页信息的更新。
第九条 网页服务类功能,如留言答复、反馈意见的收集、登记由综合部专人负责,并及时向各科室传达师生在网页对后勤服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信息发布程序
第十条 网页信息发布程序
(一)综合部发布信息程序:
1、一般信息由综合部负责人审核,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发布内容,制作电子文档进行发布;
(二)其他科室发布信息程序:
1、一般信息由综合部负责人审核,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发布内容,制作电子文档进行发布;
2、重要信息由中心总经理审核,素材交综合部编辑,由网页管理员发布信息。
第五章 信息更新时间
第十一条 网页信息更新时间
(一)重要紧急信息,经批准后及时发布。
(二)日常工作新闻报道在两天内发布。
(三)各科室所负责的栏目信息,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具体时间不限。
(四)通知公告、失物招领栏目由综合部按照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五)监察督察栏目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更新。
第六章 回帖管理
第十二条 网页留言专栏的回帖均要求做到礼貌称呼,及时回复,准确到位,诚恳表态,给予指引,使用结束语。
(一)礼貌称呼:统一称“留言人名称/昵称+您好”。根据帖主身份或反映内容,也可相对具体称“同学您好”或“老师您好”。
(二)及时回复:按承诺的24小时、两个工作日、五个工作日的时限内回帖(回复问题)。
(三)准确到位:准确理解问题,不要问非所答。对未解决到位的历史问题或复杂问题,可对已处理过程或采取措施作简要交代,并提出努力方向。归根结底,解决到位才能答复到位。
(三)诚恳表态:对建设性意见表示感谢,对耽误回复表示道歉或说明原因,对一时不能解决或条件尚不具备解决或实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解释说明,态度诚恳,给予希望。
(四)给予指引:如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管理处的工作职责范围,回复指引的样本参考:“同学或老师(或冠以留言人名称/昵称)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超出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建议咨询某某部门。
(五)使用结束语:如反映的问题属于管理处工作职责范围,应在答复结尾处表示“感谢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管理处的工作职责范围,应在答复结尾处表示“感谢对我们网页/公众号的关注!”。
第七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三 条网页严格遵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令第82号),以及《即时通讯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建设运行,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网上信息安全;对散布有碍安定团结,歪曲事实,危害社会的信息设立必要的防范措施。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1.2 交通服务部/(中心综合业务)实施细则
办公用品领用管理细则
为确保中心办公用品购置申领管理的高效化及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办公用品的申购和验收
1、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购置,未经综合部统一购置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2、日常办公用品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使用公务卡购置,购置后由两人进行盘点并填写进库单,盘点人员签字,一式二份,以备查账。
第二条 办公用品的领取和使用
3、办公用品应严格按照需求核发,领用时进行登记,不得多发,少发,漏发。
4、办公用品属易耗品,个人使用耗量一般不受限制。
5、办公用品以节约为原则进行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浪费。
第三条 办公用品的结算管理
6、综合部应每学期填报《办公用品购置申领统计表》,每学期盘存一次,将购置成本、分发数量、剩余数量等填写清楚,并分别报中心分管领导。
2.1.2 交通服务部/(中心综合业务)工作流程
行政事务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主要四大块:劳务派遣管理、财务预决算及报销、物品档案管理、行政文秘宣传工作。执行行政日常事务、行政及党务事务、档案的归档管理、办公设备、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的采购、发放、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费用的报销及预决算、对外联络及培训、突发事件处理、网页及宣传等工作。
一、日常事务
综合部工作涉及面广,事务杂,且具有不可确定性,属于后勤中的服务保障性部门。
二、行政事务
秘书工作是综合部的核心工作,亦是中心内部承上启下、对外联络的纽带和桥梁。在实际操作中,要求牢固树立超前服务意识,有条有理的搞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文件档案的归档
根据不同种类档案的特点,做好系统编目、使用、传阅、分类存放、排列有序,定期收集各类文件资料,并整理立卷归档。
1
、各部门往来的备忘录、文档、资料等按类别、内容、时间顺序等存档管理。
2、各类文件资料收发、需在登记薄上作好详细登记、记录,及时将各类信息(通知、文件)进行上传下达。
四、后勤服务支持
1、加强对交通、食堂、宿舍管理、保洁等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收集员工建议,缓解员工情绪,为员工提供较为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提高保障工作的质量。
2、安全工作是中心一项重要工作,综合部是安全工作的主要监督部门;日常工作中应将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充分明确重点安全项目,不定期地组织检查,认真查出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潜在的安全危害并作好记录。要落实安全责任制,签定安全责任书,规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加以实施。
五、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的采购、发放
根据中心的请购计划及库存情况,适当储备以备不时之需,作好请购计划单经中心领导审批后,及时保质保量地采购办公用品和日常用品,采购物品应当定价定点,保证质优价廉。要作好物品出入库登记,每月盘存,确保帐物相符。
六、基础办公设施维修
根据维修要求协调或外请技术人员维修、对维修全过程进行控制;各部门对维修质量监督、确认。所有维修要求做好记录、跟踪维护结果及完成状态;对未按要求完成的维修事项、及时了解情况并报告负责人。
七、经费的报销及控制
按时报送中心预算、费用报销、控制中心各项费用,并对所花费用进行归类分析。做到资金的报销按年度预算金额及时间截点及时、准确处理,确保各职能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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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预算归类登记进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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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突发事件的处理
各种突发事件出现后,综合部在收到信息的同时,要根据事件影响的大小,迅速向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情况特别紧急时可先处理再汇报,但事后要向领导阐明原因。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应把握有利原则进行妥善处理。
九、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业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对中心经济活动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十、劳务派遣
良好的员工队伍是中心完成各项任务的必备条件,中心一线员工的劳务派遣管理工作是综合部的核心工作之一(详见规范流程)。
十一、部门预决算管理
按照学校预算管理办法及中心实际情况,各科室提出下年预算交综合部汇总,经总经理审批后交学校财务处。每季末、期末按照实际费用发生情况,编写费用使用情况报告。
存档
十二、员工培训
步 骤 |
内容及要求 |
培训分类 |
根据工作情况分为入职培训、在岗培训;根据培训范围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
培训计划 |
培训申请科室根据培训的目的,分别编制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必须包含培训对象、目标、课题、内容概要、课时(周期)、方式、授课人、协作部门、培训考核方法等要素。 |
培训申请 |
培训计划编制经科室经理、报综合部汇总,经总经理申请批准后实施。 |
培训实施 |
培训申请批准后,培训主办科室的具体经办人根据培训计划的方案组织、布置培训工作的开展。 |
培训考核 |
培训结束后,授课人将对受训人员进行培训内容的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存入培训及人事档案中。 |
十三、常规会议
步 骤 |
要 求 |
会议计划 |
制定会议计划,包含会议时间、形式、地点、召集人、主持人、记录人、参会人员、目的、主题、内容概要等要素。 |
会议申请 |
会议计划制定后,由会议召集人交综合部登记,安排会议场地。 |
会议召集 |
会议计划的要求获准后,由会议召集人或会议主持人通知参会人员具体的开会时间和地点及其他要求。 |
会议召开 |
参会人员签到;会议召集人点名,记录人登记会议缺席、迟到等情况;会议召集人宣布开会;会议主持人讲读会议目的、主题并按议程开会。 |
会议纪要 |
会议完毕后由会议记录人整理好会议纪要,经与会议主持人核实会议内容无误后存档,需传达的会议纪要须经总经理阅批后交综合部存档。 |
会议考核 |
综合部根据会议要求,对会议中的决议情况进行跟踪,并形成相关报告进行及时反馈。 |
2.2交通服务部/(交通服务部业务)
2.2.1交通服务部/(交通服务部业务)管理办法
广东金融学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学校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学校按照上级规定配备使用管理的综合保障业务用车。
第三条 学校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 校长综合部是学校公务用车配备、审批使用的管理单位,负责统筹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管理相关工作;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执行校长综合部对公务用车的安排,并对学校公务车集中进行登记、行驶、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广东金融学院”作为车辆注册登记单位的车辆。
第二章 公务车配备
第六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功能任务与车辆类型相匹配的原则,配备机要通信、对公财务、应急处置、医疗救护、离退休干部、高层次人才等必要的专业性、业务性用车。
第七条 学校从严从紧配备学校公务用车,各学院等二级部门原则上不配备公务用车。
第三章 公务车使用
第八条 学校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
(一)上级部门来学校调研、督查等接待工作;
(二)现任副职校领导或经校长综合部安排的人员去校外或其他校区参加工作会议、重要活动、调研等公务活动;
(三)离退休校领导、经校长综合部安排的人员或卫生所的医疗应急、丧葬等工作;
(四)查信办案、领取密件、运送保密设备、对公财务等工作;
(五)医疗救护、检疫检测等特种专业技术工作;
(六)学校警卫巡逻、应急处置等工作;
(七)各校区流转、配送师生办事或材料交付;
(八)各校区的异地通勤;
(九)各校区的后勤物资运输、设备调拨和报废转运工作。
第九条 申请使用公务用车须在学校电子校务平台办理审批流程,经校长综合部审批同意后,由后勤服务中心交通服务部调度实施。根据工作需要,现任副职校领导用车直接由校长综合部或后勤服务中心交通服务部安排。
第十条 学校自有公务用车无法满足需求的,且各部门履行工作职责需要公务出行的,在保证节约的前提下,可选择租赁车辆方式出行,具体按照《广东金融学院公务租赁用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第四章 公务车管理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严格登记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规范用车申请、出车管理等各环节工作。
第十二条 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建立公务用车档案,做到“一车一档”;加强驾驶员日常教育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车辆性能状况良好。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第十四条 公务用车不得对外出租、出借;不得借用、占用其他单位车辆。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的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执行长途任务途中加油的,须由用车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调度人员、驾驶员在发票上签名确认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章 公务车更新和处置
第十六条 公务用车处置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公务用车处置方式主要有拍卖和报废等,具体工作由资产后勤管理处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审核办理。
第十七条 学校需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时,由后勤服务中心向校长综合部提出申请,由校长综合部牵头,会财务处、资产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讨论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经校长办公会议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 公务用车监督
第十八条 公务用车须喷涂明显的标识,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使用公务用车作为公务出行方式的,不得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 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公车私用,并接受教职员工和社会监督。原则上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公务用车。
第二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纳入监督监察范围,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校长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一年。
交通服务部人员管理办法
(一)车队司机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准时上班,按时到综合部签到,等候调派,接受出车任务,因迟到延误工作的由本人负责。没有出车任务的司机,应服从交通服务部统筹安排,在车库清洗、检查车辆或在综合部、车库休息室待命,不得私自离开学校(因病或其他原因应请假除外)。如违反上述规定除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外,车队每发现一次,将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车队司机接到出车任务后,要提前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提前5分钟以上到达指定上车地点等候,保证准时出车。完成任务后要及时赶回,不得在外停留。要认真填写当次行驶公里数,以便计算行车补助,不得虚报,发现故意虚报者,扣除当次行车补助。
(三)车队司机不得随意改变指派的车辆和出车时间,如遇特殊情况要改变的,必须要与派车人取得联系并经同意后方可改变。车辆使用过程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学校的,司机必须及时与派车人取得联系并将情况报告车队。
(四)车队司机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用车和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违反者将按交通部门规定从严处理,如发生事故,全部损失自负。
(五)车队司机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育人的思想,做到优质服务。执行任务时,要与用车部门配合,对合理的要求不得刁难。
(六)车队司机必须服从主管领导和交通服务部的安排,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派,按旷工论处,耽误工作由当事人负责。
(七)车队司机应爱护车辆,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应做到勤清洗、勤检查、勤保养。车辆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如自己无能力修理,应及时填报修单报交通服务部领导,确认后送学校指定的招标汽车修理厂修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
(八)车队司机完成任务后,应搞好车辆的清洁卫生,加满油料,检查好车辆,停放车库指定车位,不得乱停乱放。车辆因公停放校外,应停放在正规的汽车保管站,上好防盗锁,关好门窗玻璃,带走证件。如违反上述规定,发生失窃,要追当事人责任,实行相应的处罚。
(九)在校园范围内的停车规定:除执行任务和特殊情况外,大巴和中巴在任何时间都不得停放在车库以外的地方。其它车辆无任务时也应尽量停回车库,或按规定停放,否则发生事故,将从严处理。
(十)车队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熬夜及参加一切非法赌博活动,不准影响他人的休息,要养足精神,以安全、准时、高质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用车任务。
(十一)车队司机实行假期和晚上轮流值班制度,由交通服务部统一安排,按《司机值班规定》执行。
(十二)在上班时段,车队司机必须打开手机,保证能随时联系,因此所造成的工作失误,将由当事人负责。
2.2.2 交通服务部/(交通服务部业务)实施细则
广东金融学院公务租赁用车实施细则(试行)
为完善公务用车改革配套措施,创新学校公务出行市场化交通保障机制,利用社会化方式保障公务交通需求,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根据《广东金融学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广东金融学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公务租赁用车方式
由学校选择一家车辆租赁社会企业作为定点服务单位,采用统一审批流程、统一网络调度叫车、统一月末结账方式运行。
(二)公务租赁用车经费
实行公务租赁用车经费额度管理,由学校财务处在公务用车改革
取消车辆节约费用中解决,学校不再另行安排费用,确保改革后学校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
(三)公务租赁用车区域
公务租赁用车区域为广州市内。
(四)公务租赁用车时间
公务出行实际需要时间。
(五)公务租赁用车适用范围
学校自有公务用车无法满足需求,且各二级单位履行工作职责需
要公务出行。单程公务租赁用车出发地或目的地须为广东金融学院。
(六)以下情形为非公务租赁用车适用范围
1、有交通费经费的科研或其它公务;
2、上下班通勤车;
3、出差公务的机场、高铁站等出行。
(七)公务租赁用车流程
学校在电子校务平台设置专门的审批流程,公务租赁用车人在平
台办理申请流程,经部门负责人及校长综合部审批同意后,由后勤服务中心交通服务部专岗统一调度用车。审批流程需提前一天完成。
(八)公务租赁用车费的报销
每月末由后勤服务中心交通服务部集中核对电子校务平台审批
手续及租赁公司用车流水清单,统一报销费用。
(九)公务租赁用车责任和监督
各二级单位负责人须严格审批本单位公务出行事宜,防范公车私
用风险。学校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将公务租赁用车纳入监督监察范围,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十)本细则由校长综合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驾驶员值班管理细则
(一)司机值班由交通服务部统一安排,值班司机负责当天下
班后至第二天上班前的用车任务;双休日及节假日负责全天用车任务。
(二)值班司机执行院领导、后勤中心领导、车队领导和保健中心医生送急病号的出车任务。
(三)值班司机分正班、副班,正班司机主要负责急病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车,副班司机除负责送晚上加班上课老师回家以及其他的用车任务外,当正班司机有任务出车未返回时,副班司机应负责正班司机相应的出车任务。正副班司机要相互沟通,互相合作,共同完成好值班任务。
(四)值班司机必须坚守岗位,并要保证通讯设备畅通,无任务
不准离开学校,正班司机必须在司机值班室休息待命。如有任务,完成任务后,必须立即返回学校。
(五)正班司机每晚休息前必须巡查车库,检查车辆是否锁好门窗是否关好,检查钥匙柜是否锁好,并关好车库门。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车队领导报告。
(六)正班司机应登记好每天的值班情况和车辆出库的记录。
(七)值班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凡违反上述值班规定的,扣除当天的值班补助费。情节严重者,车队不再安排其值班或交由人事处另行安排。
驾驶员出差及值班补助细则
车队驾驶员平时值班每人每天30元,逢星期六,日连续徝班的合计每人120元,逢法定节假日值班每人每天120元(如遇周六.日不重复计算),出差补助30元一天,夜间行车补肋50元,专职司机每月补助300元,大车每公里补助0.30元,小车每公里补助0.20元。
公务车加油卡使用细则
从2014年10月1日起,接油站通知,全部取消代保管加油IC
卡,要求各加油单位必须建立自己的公务车专车加油卡使用,为了加强公务车的加油管理及方便公务车的加油,我院属公务车从即日起只能在中国石化(龙洞金龙油站)加油,(其它油站不能加油) 加油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必须在指定的中国石化(龙洞金龙油站)加油 ,加油前先
向加油员报单位名称及车号。
(二)在为公务车辆加油时,还须在电脑打印的两联小票上均签
上车号和自己的姓名(字要工整),一张留在油站,一张由司机及时交回学校交通服务部以备核验。
(三)学校名下的加油卡只为学校所属的公务车辆加油,不准许学校所属公务车以外的车辆使用学校名下的加油卡加油。如有违反此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上报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四)上述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公务车辆车匙管理细则
(一)按照后勤交通服务部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车队在车库休息室内设置车辆证件及车匙管理柜,每车一小柜放置车辆证件及车匙,管理柜放置在视频监控范围内,保证车辆证件及车匙的集中和安全管理。
(二)车辆证件及车匙管理柜由车队调度负责管理,不定期抽查车辆证件及车匙在位、使用和登记情况,检查视频监控及车辆证件及车匙管理柜的安全情况。
(三)驾驶员在完成任务后,须及时做好车辆证件、车容车貌、车辆交接表等签名登记,并将车辆证件和车匙放回锁匙柜锁好,平时存取车匙用随车证件时要锁好柜门。
(四)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签名登记和将车辆证件和车匙放回原位,如发现出车后不按要求登记签名或不及时交加车辆证件和车匙的情况,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务车辆送厂维修细则
(一)车队实行车辆的技术维修及保养管理制度,所有车辆必须根据使用周期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修理,并建档保存。
(二)车队实行车辆维护修理的申报审核制度。所有车辆进行维
护修理前,必须向调度员提出维护修理申请,经调度员检查车辆确认后方可送厂维修。
(三)车辆送修应办交接手续。所有车辆进行维护修理入库后,
报修司机需在《车辆维修记录表》上登记自报修理项目。
(四)《车辆维修记录表》经调度员、经理、分管及主管领导审
核签字后由调度员安排送车维修,最后由主管司机验收后才能使用。
(五)车辆修理费由经理负责与修理定点厂按合同规定审核、支付,超过2000元的项目由调度员、经理、分管领导按合同规定共同审核生效,5000元以上报中心总经理批准审批才能生效。
公务车入库管理细则
(一)车辆进出车库要减速慢行(限速5公里/小时),按指定车位停放,拉好手制动、关好车门。
(二)注意车库卫生,不准乱扔乱吐,废弃的配件、油料按指定地点存放,严禁在车库内生火或修车时吸烟。
(三)未经许可,严禁司机带非本院车辆及人员进入车库,严禁教职工在车库上下车。
(四)禁止在车库内试刹车,下班后离开车库要关灯,锁好车库门。
(五)值班人员负责车库卫生,保持车库整洁。
安全应急处理细则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二)每月定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并不定期进行安全行车心得交流,提高车勤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实行车辆专人管理制度。所有车辆统一由车辆调度员管理,
严禁公车私用,且不得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
(四)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的“三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
处理,并立即向调度员和经理汇报,坚决杜绝“病车”上路,确保行车安全。入库车辆须保持每辆车燃油量不低于油箱的三分之一。
(五)司机在出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向车队调度员和经理报告,根据事故大、小,层、层上报,接下来当事司机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或司机用自带手机拍下事故现场,(如: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应先抢救受伤人员) 。
配合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完毕,把本次交通事故处理结果报告给车队调度员和经理。
(六)车库值班电话020-37216825,24小时开通。紧急情况或
拨打值班司机手机。
2.2.3 交通服务部工作流程
公务用车申请流程及规定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合理、充分、高效地利用我校车辆资源,减少浪费,最大限度地满足学校公务用车,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用车范围
1、学校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的公务用车。
2、各部门到市区和市外办事的公务用车。
3、经校领导批准的师生集体活动及上级主管部门在我校召开的各种重大会议用车。
4、师生因急病经学校医生同意送往市区医院就医的用车。
5、新生入学的用车。
6、教学计划内的学生用车。(不含旅游、应聘、旁听、体育交流等活动及学校未批准的各项活动)
(二)公务用车申请管理及规定
1、申请公务用车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
2、申请公务用车必须在当天15:30前提前申请次日的用车任务;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申请当天用车,必须在上午9:00前填写申请,并要与调度取得直接联系,调度视具体情况给予安排,因学校交通资源有限,所以不能保证每一位临时申请者的要求。
3、无论通过网上或手工填写用车申请单,均必须填写下列所有项目:① 用车部门;② 申请时间;③ 用车起止时间;④ 上车地点;⑤ 办事地点;⑥ 用车人;⑦ 乘车人数;⑧ 用车人联系电话;⑨ 用车用途(必须注明详细用途);⑩ 申请车型。
4、肇庆校区的车辆安排由校区车队负责。
5、车辆使用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超出所申请用车时段的用车人,必须提前30分钟以上与交通服务部调度取得联系,并经同意后方可延长用车时间;否则,所造成的工作失误将由用车人负责。
6、凡离开广州市区的用车必须经主管院领导的审批同意,方可派车。
7、凡到肇庆校区的用车必须经院办审批同意,方可派车。
8、凡下午四点半下班之后原则上不安排公务用车,除应急之外需报院办批准后才能派车。
9、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公务用车(特殊情况例外)。
10、长途出差如果是一个人去的原则上不派公务车,应乘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
11、凡有酬劳的教学科研业务等(如评审、评标、讲课等)一律不予安排公务用车。参加市内外会议活动的必须将会议通知单交到车队备案。
12、申请不按规定项目填写和完成所需的审批程序,交通服务部将不受理申请。
13、如果违反公务车使用规定,由学校纪委按规章制度负责处理。
三、公务用车使用审批流程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