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室使用文明规范细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5-24 [来源]: [浏览次数]:

一、 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场所,必须保持肃静和整洁,不得在教室做学习以外的其他事情,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二、 师生必须讲文明、讲礼貌。

三、 自觉维护教学楼的清洁卫生。不得在课室就餐、在抽屉和地上乱扔果皮纸屑,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教室内吸烟,不得在桌椅及墙壁上涂写或张贴。

四、 要爱护公物,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电线等,不得随意搬动和带走。如有损坏(失)必须赔偿。节约能源,最后离开者负责关闭用电设备了,关好门窗。

五、 教学楼内外必须保持安静,上课和自修时间必须关闭自己通讯工具,不得在教学楼内嬉戏、喧哗或大声交谈。

六、 上课前,学生必须把黑板擦干净。

七、 上课时,学生要专心听讲,不打瞌睡、讲话或做影响他人的动作。老师提问时,学生要起立回答。学生发问要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再起立发问。

八、 维护良好的课室秩序,按时上下课。上课迟到者必须在教室门口立正报告,老师答允后方可进入。

九、 上课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教室。旁听和进修人员听课必须持旁听证和进修证,按规定就座。

十、 学生在教室自习不得预先占位,先到者先就坐。如先到者离开座位1小时,后到者可把此座位上的物品移至讲台。课室为公共场所,请自觉保管好个人的书籍、物品以免丢失。

十一、 教室管理人员必须维护教学楼得肃静、整洁。如发现有违反本守则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

十二、 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守则,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至纪律处分。

十三、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