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是高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场所。为建立一个安全文明、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守则。
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工作处统一调整分配。学生必须按照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分。
二、入住学生要妥善保管好房间内一切设施,不准私自转让、调换、拆卸、任意破坏。
三、学习时间(包括上课和自修时间),不准在宿舍内会客,不准高声谈笑、弹琴、打扑克、下棋、开电视和收录机等。如确因学习需要,要开录音机的,必须配戴耳机。
四、学生宿舍23:00关大门。本校住宿生晚上必须按时回宿舍休息,晚归者,须凭学生证登记,方准入内,不准翻墙回宿舍。
五、学生节假日回家住宿,应向所在系办理请假手续。非本宿舍住宿生,不准在宿舍留宿。严禁留异性住宿,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外来人员和异性禁止进入学生宿舍(有工作关系的本校教职工,凭工作证进入)。如确有急事,可通过宿舍管理人员传呼到指定场所会客。
七、不准在宿舍走廊打球溜冰,不准敲打铁桶、脸盆、餐具、口盅等器具,任何时候不得喧嚣起哄或向下摔东西、高空抛物,违者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八、严禁打麻将,违者除收缴赌具和赌款外,按有关法规、校纪严肃处理。
九、注意保持宿舍墙壁干净、美观,不得随意张贴,不得乱涂乱画污损墙壁,乱钉钉子,违者按物价标准予以赔偿。
十、单车要放在车棚或指定地点,不准停放在宿舍人行道走廊、大门口。
十一、注意节约用水,用水后要随手关好水龙头,严禁长流水。不得将饭堂公共餐具带回宿舍,违者按价赔偿。
十二、注意安全、节约用电,人离关灯并断开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按规定指标用电,超用逾期不交电费者,参照银行标准收取滞纳金;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茶壶、电熨斗、电热棒、电热褥、电烙铁、电饭煲、1000W以上电吹风等电器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严禁私接电线、偷电,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并进行全校通报并上报学院处理。凡违章用电发生事故者,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十三、不得随地吐痰,丢瓜果皮核、蔗渣、纸屑、烟头及其他杂物;严禁往楼下和窗外吐痰、倒水、抛弃废物;严禁把杂物、菜渣、剩饭倒入厕所、冲凉房、走廊和水沟。违者除按广州市爱卫会规定处罚外,造成厕所堵塞要负责维修费用,砸伤行人要赔礼道歉和负责医疗费用,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纪律处分。
十四、安排好房间的卫生轮值工作,房间垃圾自行处理,严禁扫到走廊、楼道等公共地方。房间内的一切家具,要按规定摆设,不得随意挪动。要保持房间内务统一、整齐、清洁、美观。
十五、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危险刀具、暴力器具,一经发现,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六、爱护公物,凡损坏水电设备、门窗、玻璃、家具、门锁者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十七、学生要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积极支持、配合管理人员的执行任务。不得阻挠、殴打、侮辱、谩骂管理人员。
十八、任何人不准在学生宿舍、走廊及校园内张贴广告、租售影碟、贩售物品以及对外维修业务等。
十九、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房间内严禁使用蜡烛、煤油灯等明火照明。严禁使用液化气瓶,严禁燃放鞭炮、烟花忽然在走廊内烧东西,严禁损坏灭火器具,违者按广州市公安局有关规定处理。学生进出学生宿舍必须佩戴校卡,离开房间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以及房门钥匙,不准将房门钥匙交给其他人员。
二十、认真配合学校有关部门与学生组织正常的检查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工作,违者取消该宿舍文明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十一、宿舍发生一次全体严重违纪行为(打架、偷盗、聚众起哄、看不健康影碟、登陆非法网站等)即取消该宿舍文明评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校纪法规处分。毕业时要文明有序,不得破坏公物,情节严重者取消毕业资格。
二十二、一个班一学期有3次宿舍被评为脏、乱、差的,取消该班年级文明集体评选资格。
二十三、对于屡次破坏纪律,明知故犯或经教育不改者,按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