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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服务部工作职责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5-24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规范饮食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和服务内容,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广东省人民政府及其各级管理部门下发的有关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本工作职责适用于后勤服务中心饮食服务部。饮食服务部设有经理、副经理、采购副经理、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管理员、文员、仓管员、班组长、厨师、厨工、电工、保洁员等岗位。

饮食服务部工作职责主要如下:

一、在后勤服务中心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各级部门颁布的相关法规,为学院师生员工提供安全卫生、优质便利、价格合理的餐饮服务。

二、抓好饮食服务部员工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牢固树立员工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良好的服务意识,严格按照各岗位责任制对员工进行管理,不断提高员工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

三、根据食品卫生要求搞好食堂的饮食卫生,严格按照食品采购、加工、售卖、餐具消毒等规范进行操作,认真做好食品留样管理,定时检查餐厅、操作间等区域是否达到卫生标准,做好“四害”消杀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和各种胃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四、创造条件,努力研究食品新样式,扩大服务项目,严格控制饭菜价格,提高饭菜质量,不断改善就餐环境和提高服务水平。

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消防管理规定对炉、气、油等进行管理。

六、认真抓好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经济核算,严格控制管理经费开支,减少损耗,降低成本,同时保障伙食质量。

七、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做好每年全体员工到所在区域的疾病控制中心进行身体检查工作,做到员工上岗必须有健康证;做好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年审换证工作。

八、搭建与学生交流的平台,指导学校学生会生活部民主参与监督食堂服务工作,营造和谐饮食文化。

九、完成学院、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