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部门概况 >> 工作职责 >> 正文

交通服务部工作职责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0-01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规范后勤服务中心交通服务部工作管理和服务内容,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广东省人民政府及其各级管理部门下发的有关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本工作职责适用于后勤服务中心交通服务部。交通服务部设有经理、副经理、调度、安全员、驾驶员等岗位。

交通服务部工作职责主要如下:

一、在后勤服务中心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各级部门颁布的相关法规,为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等提供优质便利服务。

二、抓好驾驶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尤其加强对交通法规和上级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的学习教育,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规定及操作规范对驾驶员进行管理,牢固树立安全行车意识和良好的服务意识,警钟长鸣,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工作效率。

三、负责学院机动车辆的管理,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与安全状况检查、定期和不定期的保养,及时安排故障车辆维修,

努力消除因机械原因引发的事故隐患,保证车况完好和出车率。

四、负责调度学院各项工作用车和上下班交通车,保障学院的公务用车。

五、负责处理学院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及理赔,坚持对事故处理采取“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六、做好车辆的行车记录、车况等档案登记工作,安排办理车辆的有关证件、保险路桥税费、维修和加油结算等工作。

七、完成学院、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